《葡領檔案》(即《葡萄牙外交部藏葡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檔案》)是由晚清時期葡萄牙駐廣州總領事館負責記錄與保存的歷史史料。葡萄牙駐廣州總領事館在撤離中國後,將整批檔案資料悉數運回葡國,現藏於葡萄牙外交部檔案館。該檔案的中文版本是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澳門基金會等出版單位前往葡國獲得葡方授權並加以整理及翻譯後形成的。
《葡萄牙外交部藏葡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檔案(清代部分•中文)》,共計十六冊,共有卷宗320個,除個別卷宗破損嚴重外,大多數都能够做出識別。因此,可利用的卷宗共313個。該檔案的語言以漢語與葡萄牙語為主,摻顧有少量的法語或日語,總頁碼數約十餘萬。其內容主要形成於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中前期,地域分佈以廣東、澳門為中心,並向內地、香港與東南亞等地延伸。
該套檔案的主體內容,包括照會、函件、抄件、副本、函封、名片、報刊、剪報、簽條以及法規文本等方面。茲略陳述如下:
有關照會方面,可參見第一冊署理兩廣總督袁樹勳為頒行洋人新稅契章程事致葡總領事穆禮時照會、第二冊葡代總領事宋為張冠卿控葉國張業拖租踞鋪案致廣東交涉使司李清芬照會、第五冊葡總領事為陳季祝劉有慶控案致南海知縣虞汝鈞照會、第八冊兼葡總領事滿思禮為陳禮陶典買陳少亭住屋案致署理南海知縣虞汝鈞照會以及第十冊葡總領事穆禮時為容良等請求開辦煤礦事復南海知縣裴景福照會等。
有關函件方面,可參閱該檔案第十冊中有關對付阻撓開礦事的函件,等等。
有關抄件方面,可參見第二冊的馬福曜總教士與瓊崖道員張祖良為瓊州教案往來函抄件、第四冊的署理香山知縣徐為派差役往橫琴辦案事致澳門華政事務官嗎仕照會抄件等內容。
有關副本方面,可參閱該檔案第六冊的葡代總領事宋致林世覺電文副本等內容。
有關函封方面,可參閱第十冊關於某函封等內容。
有關名片方面,可以參見第二冊的署南海知縣鄭為林劍秋向宋崇義堂等索還租屋定銀案覆葡總領事函並名片等內容。
有關報刊方面,可資參見該檔案第十冊的某報刊載各國公使對礦務新章做出反應之消息等內容;剪報可以參見第三冊剪報《羊城日報》之《自治會定期開大會議傳單》、第四冊剪報《時敏日報》中關於海軍部派兵艦防守澳門之要聞二則等內容。
有關簽條方面,可以參閱該檔案第十五冊的誠昌米店案簽條等內容。
有關法規文本方面,可參閱檔案第七冊中的《詳定商民承領沿堤各項碼頭租價及車輛費銀價目章程》與《詳定省河堤岸築成後商民繳價承領地段埠頭章程》等內容。
當然,就檔案的具體指向而言,它既涉有葡國駐廣州總領事館及其領事官的日常工作文檔,又涉有中葡雙方在政治、外交、經濟、軍事、民生等多個方面的要件,比方葡方與清政府各機構的往來公函、與駐廣州各國領事的交往情況、葡籍人士與葡國商號及公司所涉的糾紛、領事裁判案件、中葡澳門勘界、省港大罷工、日軍侵佔廣州等重要內容。
可以說,這些檔案從未經過系統的整理與出版,它們對研究澳門歷史、粵港澳關系、中葡關系乃至中國近代時期對外交往均有重大價值。
(摘自周迪《晚清澳門葡籍華商商事糾紛研究》第一章,澳門:啟蒙出版社有限公司,2021年版,注釋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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